1.编制依据
1.1国家、规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编号:JGJ3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编号:JGJ80-9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编号: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手册》等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文件规定。
1.2企业文件:
中国建筑第二局第三建筑公司标准工作程序《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编号为SBC.3.QESMS-(版本:A)中:
《综合管理手册》编号:SBC.3.QESMS.0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程序》编号:SBC.3.QESMS.0-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和测量程序》编号:SBC.3.QESMS.-
《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编号:SBC.3.QESMS.-
《不合格品(项)控制程序》编号:SBC.3.QESMS.-
1.3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概况
本工程名称为国家行政学院学员宿舍楼工程,位于北京市国家行政学院院内,北侧为国家行政学院1#宿舍楼,东侧为天外天饭店,南侧为厂洼西街,西侧为行政学院职工住宅楼。工程开工日期年10月6日,竣工日期年8月25日。
本工程为学员宿舍楼,建筑面积m2,地下室占地面积m2。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基础为筏板式基础,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1层,共11层,地上标准层层高3.3m。基础底标高-6.96m;檐口高度为36.9m。
3.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
方针:精心施工预防监控遵规守法诚信至上以人为本追求卓越
目标:确保“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严格控制轻伤事故频率在千分之二以内,无中毒事故。
4.危险源的辨别
4.1办公过程:超负荷用电、不注意防火、漏电。
4.2采购过程及采购产品:采购对环保有要求的物资前,未与合格分供方签定环境管理协议,对设计健康安全的物资供应方未提供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
4.3材料检测、试验过程:对环保有要求的物资未进行环保检测。
4.4建筑施工过程
4.4.1平整场地:施工机械安全隐患
4.4.2临建设施:安装屋面檩条、屋面板时高空作业;临时用电负荷过大;通风不畅室内空气不好;工地食堂卫生;建设未按方案搭设,施工质量差。
4.4.3施工放线:高空坠物、铁锤伤人等。
4.4.4降水护坡:边坡塌方、坑边坠物、临时用电、超过2m操作未系安全带、临时操作架存在安全隐患。
4.4.5土石方工程:自卸汽车酒后驾车、运输超载、土方坍塌、地下不明管线等。
4.4.6基础工程:边坡塌方、坑边坠物、雪天施工人员行走不便、马道搭设不牢、塔吊指挥(操作)人员指挥(操作)不当、“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
4.4.7主体工程:防高空坠物措施不到位、支撑不牢、临时用电安全隐患、塔吊指挥(操作)人员指挥(操作)不当、夏季施工人员中暑、塔吊护臂不牢、临边防护不到位、电焊不戴面罩灼伤面部、机具操作不当等。
4.4.8屋面工程:临边防护不到位、防水施工时注意防火及有毒物质、高温中暑。
4.4.9装修工程:操作架失稳、油漆等有毒易燃物质安全隐患、高空作业安全隐患、外架拆除安全隐患、电梯搭设及操作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
4.4.10防水工程:不注意防火引起火灾、防水施工时不通风引起工人中毒。
4.4.11水暖电通风工程:操作架不牢、电焊操作工人不佩戴防护用品、管子码放过高、机械使用不当、超负荷用电。
4.4.12设备安装:指挥不当砸伤人员。
4.4.13施工设备使用:非专职人员上岗、无操作证(上岗证)、违反操作规程等。
5.安全责任管理
5.1组织机构见附图1
5.2各部门职责
5.2.1项目经理
——负责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政策,是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
——负责项目全体人员对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方面的提高。
5.2.2项目副经理
——协助经理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政策;
——制止一切忽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做法,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有权令其返工或停工整改。
5.2.3项目总工
——对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技术责任;
——工程开工前,对项目所有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总交底;
——纠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及制定其防护措施。
5.2.4质安部
——负责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企业的有关规定;
——负责组织危险因素的收集、整理及评价;
——负责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应急准备与响应的控制;
——参与项目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方案;
——负责对工人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编制项目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费计划表》;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5.2.5技术部
——负责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企业的有关规定;
——负责编写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并监督其具体实施;
——负责对工人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监督和指导各职能部门行使职业健康安全职能。
5.2.6工程部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方案的具体实施;
——负责每月对各个工种进行交底;
——负责每周的周一交底;
——负责每周的分项交底;
——发现现场存在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2.7物资部
——负责物资采购的控制;
——贯彻执行职业健康方案;
——制定现场库房、领料发至制度,发放劳保用品。
5.3职业安全管理规定
5.3.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同承包作业队队长签定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包括交通安全)的责任,并存项目经理部。
5.3.2每年年初,公司与项目经理部及承包队伍签定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包括交通安全)的责任及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处理规定,并存公司安全科、项目经理部各一份。
5.3.4各专业进场必须具备市建委盖章的花名册及“三证”齐全,各专业人员进入现场后,首先由合约部、质安部、综合部登记注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教育、项目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根据进场教育考试情况,未经教育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参加施工生产。
6.安全生产措施计划
由项目质安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总项目名称表,从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辅助房屋及设施、宣传教育等方面在年初编制项目本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费计划表》,年终编制本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费统计表》,并上报公司安全科。
7.安全技术措施
7.1施工总平面图
根据安全技术及防火要求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具体见附图2.
7.2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7.2.1办公过程:
1)为避免办公室内用电安全,根据电缆负荷要求,将取暖、空调、电脑等用电设备分别配置电路。
2)制定办公室临时用电规定制度,每天下班及时关闭用电设施。
3)所有用电设备均设漏电保护器。
7.2.2采购过程及采购产品:
采购对环保有要求的物资时,应先与合格供方签定环保管理协议。对涉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物资供应方,应提供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
7.2.3材料检测、试验过程:对有环保要求的物资,在使用前应先进行环保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2.4平整场地:机械施工区域,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机械倒车时,倒车后方应有人指挥,严禁有人停留作业。
7.2.5临建设施:
1)安装屋檩条、屋面板时,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2)定期检查工人宿舍的用电情况、严禁私拉、私接电线。
3)经常开启宿舍门窗,进行通风换气。
4)放置防鼠药,以防止疾病的传播。
5)保证不低于3m2的人均使用面积。
6)施工过程以及临建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2.6施工放线:
1)作业时必须避让机械,躲开坑、槽、井,选择安全的路线和地点。
2)机械运转时,不得在机械运转范围内作业。
3)测量作业钉桩前,应检查锤头的牢固性,作业时与其他人员协调配合。不准正对人员抡锤。
7.2.7降水护坡:
1)在基坑临边设1.2m高的防护栏杆,栏杆在距地0.6m和1.2m处各设一道钢管,钢管上刷红、白相间各宽为mm的油漆,并在栏杆上张挂绿色密目安全网,防止物体坠落伤人。
2)上下基坑的地方搭设稳固安全的马道,马道坡度为1:3,马道两侧内须设置1.2m高防护栏杆二道,坡道脚手板上钉防滑条,间距mm,避免上下时发生跌倒。马道外挂绿色密目安全网。
3)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4)钢筋笼起吊必须捆牢固,吊勾下方不得站人,吊运绑扎钢筋工作架子必须系好钢丝绳,在无任何牵连的情况下进行吊运,到位后,待工作架放稳,搭好支撑方能放下钢丝绳。
5)基坑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采取护坡措施后,方可开挖。挖土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土方开挖时,确保排水畅通,并特别注意边坡稳定,刮大风下大雪时要停止施工。
6)基坑边1.5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1.5m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得超过1.5m。
7)操作时要随时观测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
8)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并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不得再基坑边和陡坡下休息。
9)挖、卸土场出入口设交通疏导员指挥车辆,避免交通运输的阻塞,保证行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出入口保证良好的照明。汽车司机要遵守交通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工前要填写安全保证书。要按指定路线行驶,按指定地点卸土。
10)基坑按照《测量方案》设置观测点,定时进行基坑变形观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11)护坡机械使用和用电安全规定见本方案的15项内容。
7.2.8土石方工程:
1)挖土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2)上层基坑按照《基坑支护方案》采取护坡措施后,方可开挖。
3)基坑边1.5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1.5m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得超过1.5m。
4)操作时要随时观测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对基坑四周设专人进行监测,如发现有较大开裂或下沉等塌方危险时,应通知现场人员立刻撤离,并报告项目主管领导,由技术部门采取支护措施。
5)土方开挖时,确保排水畅通,并特别注意边坡稳定,刮大风下大雪时要停止施工。
6)挖、卸土场出入口设交通疏导员指挥车辆,避免交通运输的阻塞,保证行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出入口保证良好的照明。汽车司机要遵守交通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工前要填写安全保证书。要按指定路线行驶,按指定地点卸土。
7.2.9基础工程:
1)钢筋绑扎
①钢筋堆放应分散,规整摆放,避免乱堆和叠压。
②绑扎墙体、柱钢筋时应搭设适用的作业架子,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钢筋骨架上下。
③使用切断机断料时不能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在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松料,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少于mm.
④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用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2)模板
①必须按模板设计和安全交底的要求支模。
②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必须对模板进行监护,仔细观察模板的位移、变形情况,发现异常时必须及时采取稳固措施。当模板变位较大,可能倒塌时,必须立即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离开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上级。
③必须按模板拆除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作业,统一指挥,分工明确。
④严禁使用大面积拉、推的方法拆模。
⑤暂停拆模时,必须将活动件支稳后方可离开现场。
⑥大模板堆放时,应背对背堆放,严禁平行堆放。
3)混凝土浇筑
①溜槽和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不准站在溜槽绑上焊接。
②混凝土料斗的斗门在装料吊运前一定要关好关牢,以防止吊运过程中被挤压抛。
③混凝土输送泵的管道应连接和支撑牢固,试用合格后才能正式输送,当出现泵送管堵塞时,应进行反泵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当反泵几次仍不能消除堵塞,应在泵机卸载情况下,拆管排除堵塞。泵管转弯处,应增设防爆挡板。
4)其他注意事项
①随时观测边坡稳定,发现异常,及时向领导汇报。
②做好坑边防护,防止坠物。
③雨雪天施工马道上钉木条进行防滑处理。
④塔吊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才能进行操作,各动作操作前应鸣铃示意、操作时应注意力集中,不得与其他人员闲谈或做其他动作。具体见本方案第15项内容
7.2.10主体工程:
1)钢筋绑扎、模板搭设、混凝土浇筑等分项工程安全措施见本方案7.2.9中有关内容。当绑扎高层建筑的挑板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2)做好临边、洞口的防护,以防坠落,具体见本方案第8.1.1中有关内容。
3)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具体见本方案中第15项有关内容。
4)对于塔吊的附臂,必须经常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松动,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5)电焊工进行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面罩、并尽量站在上风向操作。
6)夏季施工注意防暑降温,合理安排工作,当温度过高时,尽量避免安排室外作业。
7.2.11屋面工程:
1)做好临边防护工作,在屋面四周搭设水平兜网一道。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加强防火意识,避免屋面防水材料着火。遇六级以上大风雨严禁施工。
3)浇筑梁、柱时混凝土应设置操作台,不得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使用振动器应穿
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4)振动中发现模板变形时,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理。
7.2.12装修工程:
1)做好洞口、临边的防护,如因安装需暂时将临边、洞口防护拆除时,需设专人进行看护,安装完毕,必须立即恢复防护栏杆、洞口盖板。
2)装修所使用的手动工具、机械设备等用电设施必须按规定使用,具体见本方案中第15项内容。
3)进行油漆、防水作业时,要做好确保通风良好,并佩戴防毒面具。防水工持证上岗。油漆工防水工定期做身体检查。对皮肤有刺激的油漆作业,人员要穿戴相应劳保服、鞋、手套。身体遇有不适,立即停止作业,医院诊治。油漆防水作业,作好防火措施,必要时戴好灭火器。
4)封闭的房间做防水防腐施工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人员必要时,要佩戴氧气瓶作业。要有看护人。要编制紧急救护措施,并到位。
5)地下室作业,应有送氧措施。在首层设置不少于2台送风机,往地下室输送新鲜空气。确保施工人员健康工作。
6)地下室采用低压电照明。具体见《临电施工方案》
7)外架搭拆严格按《外架施工方案》。
8)外窗安装:外窗安装过程中,人员尽量站在窗内侧。外架上作业要设操作层,操作层满铺脚手板,脚手板铺平铺严,不得有飞跳板、探头板。外架上作业,人员手持工具要拿稳,防止坠落伤人,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安装完的窗户,应关闭严密。
9)玻璃幕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见《装修施工方案》。
7.2.13防水工程:
1)患皮肤病、角膜病对沥青有严重敏感反应者不得进行沥青作业。
2)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
3)屋面贴铺卷材时,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边沿时应侧身操作。
4)在地下室、管道、容器内等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是,应定时轮换、间隙、通风换气。
7.2.14水暖电通风工程:
1)严格按支撑架搭设规定施工。
2)电焊操作工人必须佩戴防护用品。
3)管子码放高度控制在2m以内。
4)机械使用严格按机械操作规程施工。
7.3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3.1夏季防中暑措施:
1)现场办公室安装空调降低室内温度;
2)气温过高,停止施工;
3)为工人煮绿豆汤,以防止中暑;
4)发放防暑降温物品。
7.3.2雨季安全措施:
1)按塔吊、电梯的顶部设置避雷针,防止雷击。
2)设置边坡为宜观测点,随时注意边坡稳固,防止塌方。
3)在脚手架上施工必须穿防滑鞋。
4)现场所有用电施工机械必须具有防潮措施,不得在雨天室外作业。
5)塔吊雨天后应及时检查,观察基础沉降情况,如有沉降应立即报有关领导进行处理,保证塔吊使用时的安全。塔吊司机下班时必须关好操作室的门窗,严防雨水进入机房淋湿电气设备。塔吊接地电阻值要进行实测,其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
6)高空操作人员雨后施工,要注意防滑,要穿胶底鞋,不准穿硬底鞋上高空。
7.3.3冬季安全技术措施:
1)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塔吊停止作业。
2)安全部门在冬施前要组织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培训,提高冬施安全意识。
3)加强安全检查,严禁施工现场材料乱堆乱放。发现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在隐患的,责令及时整改并及时复查。
4)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修好生活区与施工区的出入通道,做好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防爆等工作。及时处理地面的积水,防冰面滑倒伤人。
5)冬施期间,上人坡道要钉防滑条,作业人员要随时注意防滑,项目经理部要派专人打扫,清除现场和通道内的积雪等,上班前要派专人打扫脚手板和施工环境的积雪霜等,否则不准施工。
6)大雪后必须将架子上的积雪清扫干净,并检查马道平台,如有松动下沉现象,务必及时报告项目领导,并及时处理。
7)各种机械要有专人管理,上机操作者要有考试合格证,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违章作业。
8)施工时如接触热水、汽源等,要防止烫伤。
7.4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7.4.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经理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即开工前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7.4.2各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安全交底。
7.4.3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并填写《班组日志》。
7.4.4每周一项目生产经理对施工人员进行综合安全交底,即周一安全交底。
8.安全装置、设施、职业病防治设备、个人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8.1安全装置
8.1.1防护装置
1)建筑物外防护架:
①采用外径48×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缝的钢管搭设,钢管的表面必须刷油漆。
②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搭设前由工长对其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确定一名监护人员。
③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大雨及夜晚应暂停脚手架作业,大风雨前后要对脚手架进行全面的检查,雨雪过后及时清扫积雪、积水,并采取防滑措施。
④安全网颜色为绿色,规格统一,不得有任何破损,大风后对外架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架管必须统一刷黄色油漆,网眼必须百分之百绑扎到位。
⑤施工脚手架必须保证横平竖直,垂直度不大于2‰,小横杆可伸出外架10cm,不得多或少,必须采用卷尺和调线的方法进行验收。
⑥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外架拆除前必须确保拉接牢固。
⑦外维护架首层设置双层防护网,以上每四步架子设置一道防护网,作业面必须设置一道。
⑧具体外架搭设见本工程《外架搭设施工方案》。
2)防护栏杆、防护网
①临边防护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施工外用电梯、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应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并以扣件固定。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m~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架设栏杆柱。
⑥洞口安全防护措施
——当洞口短边尺寸在25mm~mm时,用钢丝网或盖板覆盖,并防止盖板挪动;
——洞口边长在~时,用竹夹板盖住洞口;
——洞口边长在~0时,如无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网时,用扣件扣接钢管形成网格,并在其上满铺脚手板;
——洞口边长在0以上时,四周设置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mm,或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电梯井口设置防护栏杆,井内两层(且不大于10m)设一道安全网。
3)防护棚
在建筑物主要出入口搭设防护棚,防护棚宽3m,长6m。防护棚上必须满铺脚手板,并在上部mm高处设置一道水平兜网。
4)马道
在基坑的北部搭设人行马道,马道宽1m,坡度1:3.5。转弯休息平台面积不得小于3m2,宽度不宜小于1.5m。具体见《马道搭设方案》
8.1.2信号装置
①在塔吊顶部、基坑四周设置红色危险信号;
②在马道、楼梯、临时道路、在施部位设置照明信号。
8.1.3危险牌示和识别标志
①在基坑四边防护栏杆上、洞口、临边处挂“危险”警示牌;
②进入现场的显要位置过“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③临时通道处挂“安全通道”;
④在易燃物品堆放场地挂禁止“禁止烟火”;
⑤在仓库内设“仓库重地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8.2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
8.2.1防护设备:
①镶有特制防护镜片的面罩;
②鼓风机;
③纱布口罩、过滤式防尘口罩;
④塑料专用手套;
⑤护耳塞;
⑥绝缘手套、绝缘鞋。
8.2.2事故应急措施
①事故发生预防措施具体见本方案中第7、8项内容。
②现场配备碘酒、纱布等急救物品。
③报警: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a内部报警:要简述说明出事地点、事故情况、报警人姓名。
b外部报警:必须详细准确的报告出事地点、单位、电话、事态现状及报告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
c报警
内部:书记办公室—————
项目安全部—————
项目书记田宝山——————
项目安全员张富—————
外部:火警————
匪警————
医疗急救——
交通————
④应急措施:
a在发现事故或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若事态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助。
b项目设紧急联络员:张富。
c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生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后,再采取紧急措施。
d事故发生后,立即切断电源、关闭可燃气体,防止事态扩大。
e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f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或意外伤亡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g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或意外伤害事故的人员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疗观察。
h密切配合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急救工作。
⑤事故处理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在24小时内填写《应急准备和响应报告书》。
8.2.3噪声控制设施
搭设木工棚用以隔声;使用低噪音振动棒、电锯;夜间施工尽量安排无噪音工作,混凝土浇筑尽量安排在早8:00~晚10:00间施工,卸材料时不得野蛮施工,尽量减小声响。
8.2.4防暑设施
办公室安装电扇,食堂每天给工人煮绿豆汤进行防暑降温。项目配备一定的防暑降温药品,并存放在项目安全员张富处。
8.2.5卫生设施
①在项目食堂设置消毒柜定期对卫生、食堂水池满贴白色瓷砖;
②设放置灭鼠、蚊、蝇、蟑的药物;
③购买冰柜,用以冷藏易腐食品;
8.2.6职业病防治公告栏,警示标识
在工地宣传栏上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
8.3个人防护用品
8.3.1安全帽:必须经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按标准进行签鉴定,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生产。每顶安全帽上都应有以下三项永久性标记:制造厂名称及商标、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
8.3.2防毒(尘)面罩:进行防水、倒运水泥等有毒、有扬尘的施工时,必须佩戴防毒(尘)面罩。
8.3.3防护镜:进行电焊、混凝土剔凿等施工时必须佩戴防护镜。
8.3.4防护鞋、手套:
8.3.5防坠落护具:在临边、洞口、操作面外维护架外立面设置安全网;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8.4采购:根据公司下发的《关于加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安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采购的通知》(编号:建二三通字[]84号)文件,项目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均由物资中心采购,统一管理。
9.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
9.1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9.2控制措施:
9.2.1采购原材料时控制措施:
①民用建筑工程中所用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
②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放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
③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含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
④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检测项目不全或对检测结果有疑问时,必须将材料送有资料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9.2.2施工时控制措施:
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所采用的稀释剂和溶剂,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剂混苯。
②严禁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③定期检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必要时监护作业。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进行防毒教育,进行急性中毒和缺氧窒息抢救训练等。
10.女工与未成年工保护
①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详见劳安字[]2号《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非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止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③项目严禁施工未成年工。
11.职业病防治及操作规程
11.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11.1.1管理机构
组长:田宝山
副组长:张富
成员:吴庆均桂忠兵王兴山艾树清王晖
11.1.2管理职责
组长:田宝山
——负责项目职业病防止的领导职责;
——制定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负责对进行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管理。
副组长:张富
——协助组长做好职业并防治的管理工作;
——监督职业病防治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
——每年年初制定项目年度职业病防止计划,并明确列出职业病工作中的所需的费用;
——负责建立项目职业病从事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做好调查登记、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作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成员:
——王晖负责编制职业病防止措施。
——艾树清负责从事有危害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品发放,并建立台帐。
——天庆均、桂忠兵、王兴山负责施工现场各自负责区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止措施,并作为项目兼职急救人员。
11.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为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在易发生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和医疗急救用品。
2)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均应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每隔半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必须调离。
3)对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保证检测系统正常运行。
4)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正确使用,并定期维护、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须在4小时内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按《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执行。
6)从事尘、毒、高温等作业工种的保健待遇。
①保健待遇每季度发放一次,以工作天为计算单位,一天实际工作不足4小时的算半天。4小时以上算一天(连班作业或一天内实际工作超过8小时甚至更多的也算一天);
②事有毒、有害工作(包括静电复印、电焊工、油漆工、搅拌司机等)的人员,在每月的工资中相应增加补贴。
11.2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
11.2.1进行水泥搬运、搅拌水泥砂浆、上料的人员必须佩戴防尘面罩,以防止水泥尘肺病。
11.2.2电锯、切割机操作人员要佩戴护耳罩,以避免噪声聋病。
11.2.3电、气焊工作业时,必须戴防护镜,防止灼伤眼部,在进行电焊作业时,尽量选择上风方向作操作以防锰中毒,。
11.2.4进行防水、油漆作业时,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以防中毒。
11.2.5复印机应放在通风的位置,不用时及时关闭,尽量减少硒鼓毒害。
11.2.6夏季施工时,注意防暑降温,温度超过40℃时,必须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12.安全生产教育
12.1
工程开工前,由公司安全科、项目管理部对进场分包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与分包作业人员签定《作业工人安全保证书》,填写《
教育记录》,公司安全科及项目经理部各存一份。
12.2各作业班组应在新进入的现场开工前,对本班组作业人员进行班组入场教育,并填写《班组入场教育记录》,存项目经理部。对所有作业工人应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每年一次),考试卷存档项目经理部。
12.3项目经理部对调换工种的操作人员,应针对其调换后工种的作业性质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填写《调换工种工人安全教育记录》,并进行考试,考试卷存档项目经理部。
12.4特殊作业人员的取证及复审培训,原则上送往所在地经委培训学校进行培训,中、小型机械操作工的培训取证由公司安全科及机械分公司负责。
13.工伤事故管理
13.1公司职工及分包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重大未遂事故)均应及时、如实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3.2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进行处理。
13.3重伤及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项目经理部及有关人员必须配合调查组的调查,重伤事故必须在24小时以内上报,死亡事故的上报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13.4工伤事故的处理遵循“五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查不清除不放过,责任不明确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详见本工程《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15.现场机械管理:
15.1机械设备管理流程图:
15.2机械设备安装:
15.2.1施工机械安装位置要符合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15.2.2塔吊的安装,要考虑仓库、材料堆场、临时道路、作业面、水电线路的布置以及其回转半径;塔吊的安装必须由具备安拆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安装和拆除。安装前,应有安装方案,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5.2.3电焊机、搅拌机、木工等机械要有防雨、防噪音措施;
15.2.4按施工机械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基础应牢固、稳定,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
15.3施工机械验收
15.3.1大、中、小型机械由公司项目管理部、机械分公司和项目部组织验收;
15.3.2施工机械验收按《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执行。大型机械按北京市政府要求做好记录。
15.4选择合格的操作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北京市有效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15.5施工机械使用管理
15.5.1建立规章制度,用好管好施工机械
a)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b)岗位责任制:
——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坚持实行大型机械的机长负责制和中小型机械的机组长负责制;坚持实行机长和机组长任命书制度。机长和机组长一经任命,不要轻易变动。
——为严格执行机械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要对操作人员颁发机械操作证。操作人员经“应知”、“应会”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机械。一人操作多机时,要逐项考核,并将可操作的机种填写在操作证上。操作证要随身携带。
15.5.2施工机械使用
a)项目所使用的施工机械必须是合格设备,并按《项目施工机械明细表》要求进行登记;
b)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应具备验收记录,大型起重机械要具备有效证件;
c)操作人员要符合职业健康安全岗位要求,持证上岗,按规定的制度操作和保养设备,认真填好运转记录,见《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履历书];
d)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有效,限位灵敏,确保安全有效地运行;
e)施工机械的环境污染值不得超标。要具备有效的防尘装置和良好的密封性能,减少漏气、漏油、漏水现象,加强维护保养,减少设备噪音。
F)大型机械实行强制保养、计划修理;中小型机械加强例行保养,定期修理。
15.6设备的保养和修理
15.6.1保养及修理级别:例保、一保、二保、三保、四保(小修)、中修、大修。
15.6.2保养和修理按《施工机械保养和修理规定》执行。
15.6.3二保(含二保)以下由机组人员进行,三保以上由专业保修人员和机组人员共同进行,大修、中修由专职修理工在修理厂进行。
15.7监督检查:项目每半月检查一次,并做好《施工机械安全检查记录》。
15.8持续改进: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改进,保证施工机械管理有序,安全运转。
15.9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
15.9.1由于指挥不当,操作不当、维修不及时、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机械设备的非正常损坏者,属机械设备事故,填写《机械设备事故表》。
15.9.2事故分类:
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含)~0元以下者;
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0(含)~元以下者;
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含)元以上者;
15.9.3事故价值评估
因事故造成机械设备报废,损失价值按设备净值评估,由公司机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
15.9.4事故的处理原则
对事故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
a)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b)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c)没有制定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
15.9.5事故处理
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均由机械分公司、公司安全科负责处理,大事故及重大事故报局备案。
15.9.6发生机械事故,应在12小时内按本方案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应急措施具体见本方案第8.2.3条内容。
16.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措施
详见本工程《消防保卫方案》。
17.分包安全管理
工程开工前,与分包签订工程安全生产协议,并双方签字盖章,不得有拖延情况。
18.化学危险品
现场氧气、乙炔、涂料、汽油、木材、柴油等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必须建立台帐进行贮存保管,且要分类堆放,避免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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