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制造型企业而言,停工期间的机械设备的折旧费用应如何入账呢?停工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可预见的季节性停工,二是非可预见的、偶发的、具有一定特殊性的非正常性停工。两种情况下,具体账务处理存在一定差异。
季节性停工期间,折旧费计入“制造成本”,待企业开工期间进行合理的分摊,连同开工期间发生的制造费用,按照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比如采用人工工时、机器工时、计划分配率等标准进行分配。分配到生产成本,进一步会结转至“库存商品”,即形成存货的入账成本。
实务中,存在淡旺季的企业,比如羽绒服生产厂家,冰淇凌生产厂家,月饼生产厂家等,在淡季的时候,一般会有设备的闲置,闲置的设备依然需要计提折旧,折旧费用计入“制造费用”,最终会形成存货的成本。企业在旺季大量对外销售,制定的销售价格要覆盖存货的成本,并留有一定的利润空间,所以消费者实际对企业的季节性停工买单了。
季节性停工期间,折旧费账务处理如下: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季节性停工期间计提的制造费用连同开工期间的制造费用采用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至“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产品完工结转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第二种停工,是非可预见,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不可控因素,属于非正常消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九条规定,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的成本。所以,对于非正常性的停工期间发生的折旧费,不计入“制造费用”,直接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比如企业存在环保问题,被查要求整改期间的折旧费,计提至“营业外支出”;疫情期间国家要求停工,折旧费计入“营业外支出”;客户取消订单,导致车间没有订单停产(没有对应批次的产品),折旧费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非正常停工时,折旧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
贷:累计折旧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下的停工,企业设备日常修理造成的短暂性的停工,折旧费计入“制造费用”;设备更新改造期间也会造成停工,但是更新改造“固定资产”先转入“在建工程”,更新改造期间不计提折旧,等设备再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按照结转至“固定资产”的新入账成本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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