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烟气除尘所需布袋除尘器。它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的技术要求,供方提供完全符合要求的除尘器设备。
1.3供方应执行相应规范和标准,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本协议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布袋除尘器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
锅炉型式:链条炉
烟气温度:~℃
风量:m3/h
瞬间烟气温度(出口):~℃
压力损失:≤Pa
过滤面积:㎡
过滤风速:≤0.90m/s
喷吹压力:0.35-0.5MPa
除尘设备阻力:≦1Pa
烟气含尘量:30mg/m3(除尘效率:>99.5%)
3、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型号:LCMD-
设备名称:低压脉冲袋式除尘器
设备型式:外滤式、脉冲清灰
设备技术参数(单台):LCMD-型低压长袋脉冲除尘器
4、设计分界面
1除尘器进出口法兰及与原管道连接点由供方设计供货,并带配对法兰,设备安装土建基础与预埋件由需方负责。
2除尘器的压缩空气系统由需方供货。
3供方设计供货除尘器配套电气控制柜。
4除尘器本体防雷接地、照明由供方设计供货。
5设备设计完成后,将经需方审查确认。
5、供货范围
1除尘器本体及附属设备
—除尘器本体
—下部钢支撑
—灰斗辅助设备及配件
2成套范围内的附属设备及材料
—平台、走道、走梯、扶手检修进出楼梯及支撑
—本体、灰斗保温和保护材料
3连接件
—管路及其连接件
—本体烟气进出口法兰、灰斗下法兰
—地脚螺栓等
4电气及控制设备
5备品备件
供货范围表
设备名称:布袋除尘器LCMD-
设备数量:1台
单台设备供货明细:
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单台设备):在使用后应及时补充,并保证在保证期后备品备件数量不低于下表所示
供方供货为除尘器的全套设备,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设备供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确实是供方成套设备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技术协议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供方应负责将所缺的部件、技术资料等补齐,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6、制造标准
除尘器的设计、制造、测试、验收将满足下列规范和标准: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T-91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78-85
《钢结构设计规范》GB-1
《袋式除尘器安装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JB/T-96
《袋式除尘器用滤料及滤袋技术条件》GB-90
《除尘机组技术性能及测试方法》GB/T-89
《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GB/T-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条件》GBJ-8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BJ11-89
《固定式钢斜梯》GB.4-8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4-83
《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油漆设计技术规定》DGJ59-84
《袋式式除尘器用滤袋框架技术条件》JB/T-91
《袋式式除尘器用电磁脉冲阀》JB/T-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及验收规程》GBJ-82
《低压分配和电路设计规范》GBJ54-83
其它适用于本项目的规范和标准。
7、设备制造要求
7.1性能要求
7.1.1供方所提供的设备能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并能在需方所提供的自然条件下长期、安全高效运行,需方在拆除原有除尘器及管道时,供方应有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指导,保证拆除简捷有效以利于供方对新除尘器安装及管路连接。
7.1.2除尘器按荷载的最不利组合进行强度设计:
除尘器耐压等级:±Pa。
除尘器漏风率:<2%
设备阻力:<1Pa(考虑脱硫投运)
排放要求:<30mg/NM3
除尘器露天布置,按8度地震烈度设防,并考虑防风、防雨、防冻等措施。
7.1.3对于非供方生产,而由供方外购装配的除尘器配套设备、部件连同相关的备品备件的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于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质量问题,供方不以非供方生产产品为由拒绝承担维修、更换或赔偿的责任。
7.1.4供方在除尘系统验收投运后继续优惠提供有关配件。
7.1.5除尘器本体主要部件及要求
7.1.5.1除尘器顶部设脉冲阀防雨棚。
7.1.5.2除尘器停运期间密封按内置封口设计。
7.1.6.1滤料为优质针刺毡:PPS+PTFE处理、聚苯硫醚,滤袋保证使用寿命不小于三年。
7.1.6.2箱体,包括上箱体和中箱体。
7.1.6.3灰斗,包括灰斗板式电加温装置、料位计、仓壁振打、检修孔。
7.1.6.4进风管、出风管,包括各室手动进口风量调节阀。
7.1.6.5除尘器走梯延伸至地面,所有操作平台与检修平台必须方便操作,上下自如,不许使用垂直爬梯。(平台包括:出、入口隔断挡板平台)所有平台栏杆和护沿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全部平台及梯子采用镀锌网格栅。扶手、栏杆满足安全要求不低于1.2米并设踢脚板,平台宽度不小于0.8米.。
7.1.6.6支柱。
7.1.6.7垂直提升阀每室配备一个,使除尘器具有离线清灰、离线检修功能。垂直提升阀为气动(供气管路使用铜管),二位五通电磁阀电压等级为DC24V。
7.1.6.8除尘器设有旁路烟道,要求旁路烟道上设隔断挡板。以便锅炉启动和事故时使用(自动启动);
7.1.6.9每室设置以差压计为主的滤袋检漏装置;
7.2制造要求
7.2.1除尘器本体设计密封、坚固,连接件的尺寸配合公差达到国家标准公差和配合中规定的精度。
7.2.2除尘器成套设备配套提供喷吹系统、灰斗电加温装置、仓壁振打、进出风管配套法兰、除尘器控制柜、扶梯平台及有关检测仪器、仪表和信号显示装置。
7.2.3壁板制作要求平整,不得扭曲,对角线误差<5mm,现场安装时,柱子和壁板的垂直度偏差<5mm,运输中部件变形者需校正。
7.2.4花板开孔采用冲压工艺,位置要求准确,与理论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1mm。
7.2.5花板平面度<1.5/,对角线长度误差<3mm
7.2.6连续焊接采用二氧化碳保护气密性焊接,并进行煤油渗漏试验。
7.2.7喷吹系统主要部件将进行预组装试验。
7.2.8除尘器笼骨采用自动流水线制作,焊接点牢固、无毛刺,保证笼骨耐磨、耐腐。
7.2.9除尘器顶盖采用剪冲密封顶盖,重量、大小适合人工开启。
7.2.10除尘器滤袋合理剪裁,尽量减少拼缝。拼接处,重叠搭接宽度不小于10mm。
7.3电器要求
7.3.1供方提供控制原理及相关图纸,控制模拟信号、开关量信号点满足总体运行工艺要求。
7.3.2布袋除尘器设置手动、自动二种控制方式(现场控制箱控制与PLC自动控制,现场与自动控制转换开关在现场控制箱)并能快捷、无扰切换。除尘器清灰脉冲阀、现场控制信号(包括高料位报警及在线监测料位、进口热电阻、进出口压力变送器等)等采用远程控制。供方应对布袋除尘器运行的所有信号的规格、控制要求等参数列表详细说明。供方还应提供与清灰相关的动作时序图及故障处理逻辑以及手动开关的设置。提升阀电磁阀采用两位五通结构。供方提供热控仪表防护等级为IP65。
7.3.3除尘器旁路根据设定值具备自动启闭功能。
7.4系统控制选用:
控制系统采用西门子PLC系统控制。上位机软件采用组态王,上位工控机与PLC采用以太网或PROFIBUS协议通讯。PLC系统编程、上位软件组态编程需要培训电仪车间维修人员,达到能读懂程序,能进行适当修改的能力,该培训作为系统验收的必要条件之一。
7.4.1主要仪表选型:
变送器采用山东淄博系列智能型采用布朗协议,输出信号为4-20mA,误差小于满量程的0.2%。
7.4.2所有一次仪表达到IP65要求
7.4.3模拟量信号采用以下类型:
·电流信号4~20mADC
7.4.4PLC机柜内应提供I/O总量的15%做备用。
7.4.5系统内所有的电动/气动阀门,均可进行程序(远方)控制及就地控制,对于气动阀门还能在电磁阀箱上进行控制,控制逻辑中提供必要的闭锁手段。
7.5其他要求
7.5.1供方应根据供货范围所述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但不局限于供货范围内所列设备和系统,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规格、数量、。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条款中未列出或数量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7.5.2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的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
7.6需方按供方所提的用电负荷要求,给每套布袋除尘器提供一路TN-S接地型式的三相四线制/V50Hz交流电源至供方的进线开关。
7.7需方与供方的电缆通道,以布袋除尘器总电源进线柜为界,总电源进线柜以后所有出线、电缆桥架都由供方提供。电缆通道选型:电缆桥架采用梯级热浸锌钢制;电缆导管采用镀锌水煤气管。
7.8安装在户外的现场所用电气、控制箱柜和接线箱要求采用不锈钢制作,必须为防水、防尘、防腐,防护等级至少IP54。
7.9供方所选用的电机型式必须与它所驱动的设备、运行条件、使用环境和维修要求相适应。电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F级绝缘,温升按B级考核。
7.10对于阀门和挡板的电机,其堵转电流不应超过电机额定电流的6倍,所有电机应配备相应的保护。
7.11设置除尘器本体及灰斗下部平台的照明专用电源箱,为除尘器顶部及走梯、平台照明。照明灯具选用工厂防水、防尘、防腐灯具。在除尘器卸灰平台和顶部各设安全照明电源箱1台,提供AC24V安全照明电源及移动式手持安全照明灯具,以方便进入灰斗和上箱体检修。
7.12设置除尘器本体及灰斗下部平台检修用电、检修安全照明专用电源箱。
7.13设置烟气监测仪器用电插座箱。
7.14照度符合《火力发电厂和变压所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GJ的要求。
7.15防雷保护及接地系统,接地与厂区总接地相连。
7.16表面整理和涂装
7.16.1清理
7.16.1.1对于金属渣屑、碎布、碎石及其它异物将从设备内清除。
所有的铁屑、铁锈、油、油脂、粉笔、蜡笔、油漆及其它有害的东西都从设备内部、外表上除去。在运输期间,设备内外保持干净及干燥。
7.16.1.2在焊接部位,根据国家标准采取手工清理或机械清理的方法进行清理。
7.16.2表面整理和涂料
7.16.2.1机组的整理和涂料满足以下要求:
l所有锐边及构件加工圆滑以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l金属表面的清理和整理符合标准工艺。
l各项清理符合生产厂家的标准工艺。
l所购买的部件,如电动机、阀门等都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喷涂。
7.16.2.2喷涂过程按照操作工艺标准进行。
7.16.2.3所采用的涂料和标准工艺要求一致。
7.16.2.4所有碳钢机械加工表面在装运和储放期采取可靠的防氧化措施。
7.16.2.5钢结构先涂防锈底漆,采用耐风化、防腐蚀、高光度的优质油漆(二底二面),最后一道面漆在现场施工完后再刷,漆颜色由需方确定。本工程所使用的所有钢质材料、部件、焊缝均须进行防腐处理。打磨除渣、除锈经需方确认后涂漆;
7.16.2.6设备外部敷设岩棉保温层(厚度mm),外面再用彩钢板(厚度0.5mm)装饰。彩钢板颜色由需方指定。
8、自动控制要求
8.1除尘器控制包括紧急旁路阀、除尘器的操控。
8.2旁路阀的控制采用自动和手动两种方式,自动控制利用安装在进风管内的温度检测的烟气实际温度/锅炉点火或喷油信号来进行,当烟气温度超过设定温度/锅炉点火或喷油时,自动打开旁路阀;手动控制按纽设置在操作台上。
8.3长袋低压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的脉冲清灰控制采用手动和自动两种方式,可相互转换。自动控制采用压差(定阻)和定时控制方式,可相互转换。压差检测点分别设置在除尘器的进出口总管处。当达到设定的压差值时或时间周期时,除尘器各室依次进行脉冲喷吹清灰,清灰状态采用三状态离线分室依次清灰,脱硫投入运行时应采用在线清灰。清灰程序的执行由主控柜(PLC)自动控制。
8.4定时控制:选择开关选定“自动”“定时”位置,系统满足定时控制条件后,先关闭1#室离线阀,1#室清灰指示灯亮,开始喷吹,喷吹结束后打开1#离线阀,1#室开始工作;间隔20秒左右关闭2#室提升阀……(重复1#室工作),依次完成所有仓室的清灰工作后进入下一周期,周期结束后再从1#室开始清灰工序。
8.5定阻控制:选择开关选定“自动”“定阻”位置,当除尘器差压达到设定值时,开始清灰工序:先关闭1#室离线阀,1#室清灰指示灯亮,开始喷吹,喷吹结束后打开1#离线阀,1#室开始工作;间隔20秒左右关闭2#室离线阀……(重复1#室工作),依次完成所有仓室的清灰工作。如果一次清灰后除尘器阻力仍然高于设定值,清灰继续进行。如果在清灰过程中,除尘器阻力降低到设定值以下,清灰工序在完成一个周期后停止,直到除尘器阻力超过设定值,开始又一次清灰工序。
8.6除尘器各仓室能单仓离线,即关闭提升阀、脱离除尘系统。在此情况下,该仓室将不运行清灰程序。在一室检修情况下,保证除尘器能达到性能指标要求。
8.7监控仪表
a)温湿度仪
b)压差计
c)压力计
8.8显示和报警
a)烟气温度显示和报警
b)旁路阀工作状态显示
c)提升阀工作状态显示和报警
d)各仓室清灰状态显示
e)压差显示和报警
f)各仓压差显示
g)各灰斗料位显示
除尘系统中的运转设备均设置机械故障检测和报警装置,当任一运转设备发生故障时,立即发出故障信号,并送至操作室内,在主控柜显示并声光报警,运转设备自动断电停运。
8.9压力变送器选用山东淄博品牌产品。料位计选用湖南立人产品。
9、检验和监造
9.1检验
9.1.1供方保证需方在需要时能进入设备正在加工和正在试验中的所有供方工厂和外购件制造厂。
9.1.2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试验验证将遵照有关标准,并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9.1.3经工厂试验验收后的产品,供方仍然保证现场试验验收达到要求的性能和可靠性;对于工厂的检查验收,不认为是解除制造厂所负的责任。
9.1.4为了减少需方检查工作量,供方向需方提供全部材料证明书和工厂试验数据。一些重要的检查和试验项目,需方有派代表参加的权利,供方在试验前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代表参加。
9.1.5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满足现场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装箱、发运、现场调试等全过程全面负责。
9.1.6供方所提供的设备保修期为除尘设备安装结束投入运行后之日起两年。
9.1.7供方对保质期内因质量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坏实行无偿的修复和零件配制,直至产品更换。
9.1.8保质期后供方满足需方对产品的技术咨询(无偿)和零件的供给(有偿)。
9.1.9工厂主要检验项目:
9.2监造
9.2.1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需方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检验,了解设备的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供方有配合义务,并提供相应技术资料,且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9.2.2供方为需方代表提供下列方便:
9.2.2.1提前7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需方。
9.2.2.2需方代表有权通过供方有关部门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不一致性报告),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提供方便。
9.2.2.3供方将向需方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9.2.3需方代表如不能到场,供方的工厂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9.2.4需方代表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供方将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擅自处理。
9.2.5无论需方人员是否参与监造及出厂检验,均不视为供方按合同规定的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免除需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9.2.6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附有供方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9.2.7一经发现供方使用贴牌或假冒伪劣产品,追究供方的法律责任。
9.2.8根据供货合同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主要监造见证项目如下:
9.3.性能验收试验
9.3.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9.3.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需方现场。性能试验的时间在小时试运之后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需方和供方商量确定。
9.3.3系统竣工验收前,提供电子版图纸、资料,正常的书面竣工图纸按六套提供。
10、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0.1、供方进入施工现场前自行办理相关的入厂准备,需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10.2、供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网络进度计划报需方审批。
10.3、供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确保施工过程中人、财、物的安全。
10.4、供方接受需方及业主方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
10.5、供方要与需方签订现场安全施工协议,供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财、物的安全。
10.6.供方督促需方在进入现场后3日内提供本工程施工所需水、电、气等接口(费用施工方自理),为供方顺利施工创造条件,做好交底和现场服务。
10.7.供方按图施工,不得野蛮施工,否则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与责任。
10.8供方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并义务对需方进行必要的日常操作和应急处理及维护保养培训以保证需方操作人员和维护保养人员熟练运用。
10.9供方负责单机和设备整体整机的调试、试运工作,并出具调试报告和操作规程或操作说明书。
10.10需方原有引风机移位和就位由需方负责,但管路连接由除尘器供方负责并保证达到使用要求。
10.11设备安装所需的吊装、除锈、刷漆费用由供方负责。
10.12如遇有重大问题双方立即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召开会议,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11、技术资料
11.1在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需方应对供方全力支持,在收到供方的相关书面材料后3天内作出书面确认或回复,否则供方认为需方按此默认。
文件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①书面回复
②会议纪要
③技术协议
④合同文件
11.2供方在协议生效后1天内提供以下资料:
设备总体布置图,包括外形尺寸,进出口烟道接口法兰尺寸、灰斗下插板门接口法兰尺寸,下部钢结构支架、平台扶梯、储气罐布置。
基础负荷图,包括钢结构支架与土建基础的联接方式等。
每台除尘器电源,耗水、耗气需要总量及条件表。
控制柜及仪表柜外形尺寸、重量及接线控制原理图,对控制室的要求等资料。
需方在接到图纸等技术资料后应在7天内作出书面确认或回复,否则供方认为需
方按此默认。
11.3供方应提供的图纸清单如下:
11.4供方提供的资料应包括正式出版文件8套,电子版文件1套。
11.5供方在进入现场前5天,向需方提供施工组织计划及供货时间表。
12、工期
供方需在5月4日前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正常投用条件。
13、其它
本技术协议一式捌份,需方六份,供方两份。双方签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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