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引用文件
4术语和定义
5职责
5.1测量负责人
5.2测量主管
5.3测量组长
5.4测量员
5.5资料/库管员
5.6工程部
5.7质量部
5.8材设部
6程序
6.1测量人员资格管理及工作要求
6.2测量仪器的管理
6.3测量工作管理
6.4测量工作接口
6.5资料文件管理
7附录
附录1:施工测量放样(放线)单
附录2:测量设备使用登记台账
附录3:工程定位(标高)测量记录
附录4:工程定位(测量)复核记录
附录5:测量定位数据记录表
附录6:轴线复核数据记录表
附录7:标高复核数据记录表
附录8:地形测量成果报验表
附录9:塔吊垂直度观测记录表
附录10:工序移交单
附录11:测量成果报验单
1目的
为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工作统一、明确各方职责,有效控制和管理,保证测量工作满足施工要求,测量数据准确、可靠,确保建筑物位置和几何尺寸无误,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有序开展测量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测量工作。
3引用文件
《精密工程测量规范》GB/T-94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建安测量控制网及基准点控制管理》Q/BH(19)GPC--
《建安工程测量接口管理》Q/BH(19)GPC--
《工装和测试器具管理程序》ZHHC-HCJG--CSB-GP-
4术语和定义
(1)次级网:在主要厂房周围布设的、用于主要厂房施工控制测量得控制网。
(2)测量控制网:由相互联系的控制点以一定的几何图形所构成的网。
(3)施工测量:为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全部测量工作
(4)高程测量:确定地面点高程测量的工作。
(5)沉降观测点:设在被测建筑物、构筑物上能反应其沉降特征的地方,作为该建筑物沉降观测目标的固定标志。
5职责
工程部测量组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订和解释,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发布实施。
5.1测量负责人
(1)全面负责测量工作的管理。
(2)负责组织和协调资源,保证测量工作的正常开展。
(3)负责测量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负责与施工队及内外部的接口与协调,考核各组工作业绩指标。
(5)负责项目部承建施工区域内次级控制网的策划、测设以及定期复测、成果编制报告的审核。
5.2测量主管
(1)负责区域内测量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部次级控制网的建立、测定以及定期复测并将控制网更新成果下发测量员。
(3)对测量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和日常测量组织、协调、调配等工作。
(4)负责项目部测量人员的内部培训,并指导解决工作过程所遇到的问题。
(5)负责项目部所有子项测量工作的监督、检查。
5.3测量组长
(1)负责区域内测量放线工作中技术支持及具体施测。
(2)负责区域内所有子项放样设计数据的出口归口管理。
(3)负责编制主管安排管辖区域施工测量方案的编制。
(4)负责区域内变形监测的组织实施及技术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5)负责区域内微网点及次级网点沉降监测点的埋设工作。
(6)负责区域内上报外部测量资料的签字确认工作。
(7)负责区域内微网点及次级网点沉降监测点的埋设工作。
(8)负责区域内承建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技术方案的编制及施测。
(9)负责对组内施测内容形成测量成果报验单上报监理,供审查,以及管理审批合格的资料。
5.4测量员
(1)负责完成测量主管下发的各项测量联系单要求的现场平面、标高施测工作。
(2)负责区域内控制测量、变形监测测量工作的施测工作。
(3)负责区域内测量资料的编制、上报工作。
(4)负责区域内轴线、标高线的放线工作,并对准确性负责。
(5)负责区域内现场的施测内容的测量数据的记录。
(6)负责区域内具体子项的测量成果资料的整理、对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测量成果资料及时移交商务部以提供计算依据,并做好相应移交记录。
(7)完成项目部安排的其他零时测量工作。
(8)负责在使用过程中保管各自测量器材。
5.5资料/库管员
(1)负责测量设备库房的日常管理及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2)负责资料内外部报送跟踪整理、归档、资料出入归口管理及相关文件的领取分发以及图纸领取登记并建立相关台账。
(3)负责测量组测量仪器、配件等的台帐的建立。
(4)负责测量仪器、工机具和相关的测量设备、配件进行正常检查和管理,确保测量设备的正常使用。
(5)负责组织、安排人员对测量仪器、设备等进行定期维护、检校工作,并形成相关记录;负责对损坏、磨损的测量配件(三脚架、对中杆等)进行简易维修。
(6)负责测量组人员出勤统计。
(7)负责对测量组在用测量仪器、配件的保养和维护;配合材设部对所使用测量仪器设备进行年检,并形成周期检定台账。
5.6工程部
(1)负责对各自施工域所有工装和测试器具(包括分包及各施工班组)的管理工作。
(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细部施工放线,协助测量班组做好测量工作。
(3)负责预埋各自施工域内沉降观测点,并做好保护工作。
(4)负责各自施工域内观测墩、再加密点的埋设及平面控制点、高程控制点及次级网观测墩的保护工作。
(5)负责提供测量班在实施测量工作所需配合放线员及物资(木桩、白灰、油漆、机械(有需要时)等物资保障工作。
(6)负责对轴线桩、轴线控制桩、平面位置控制桩、高程控制桩的防护工作。
(7)负责对轴线、控制线、标高、细部放线等进行复核。
(8)协调测量组在控制点埋设过程中所需的机械、物资、作业人员等需求,及其它需求。
5.7质量部
(1)负责对规定为自校的工装和测试器具,按照《工装测试器具自校方法》检验及标定。
(2)负责对测量组施测轴线、基准控制线、标高基准点、标高基准线等进行复核及报验。
(3)负责监督、检查测量设备的使用、贮存、检定和管理并提醒对即将过期测量设备及时鉴定。
5.8材设部
(1)负责项目部所需测量设备及测量原器件的采购。
(2)负责测量设备送检、校准工作的归口管理,及故障设备的送检、维修等。
6程序
6.1测量人员资格管理及工作要求
(1)测量主管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工程测量经验。
(2)测量工应根据国家规定和工程实际需要,进行技能培训,取得相应上岗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测量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测绘法相关的法规和测绘要求。
(4)现场主测人员应该具备2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有较高的质量意识,能熟练操作仪器的合格人员。
(5)所有测量人员必须履行《工装和测试器具管理程序》的相应要求,相互配合做好工程测量各方面的工作。
(6)测量人员必须按当天测量内容认真填写记录好测量日志。
6.2测量仪器的管理
测量仪器的管理按照《工装和测试器具管理程序》的要求执行。
6.3测量工作管理
6.3.1测量工作前期准备
(1)人员资质和设备
a.开工前将人员资质及仪器检定证书报监理单位备案;
b.测量仪器在检校合格有效期内方可使用。
(2)现场控制网
测量组并同监理/建设单位对厂区次级网、控制网(测量基准点)进行复核。
6.3.2首级控制网的使用
(1)项目部从业主单位接收的首级控制网点(包括首级控制网点坐标成果、点位精度、采用的坐标系、点位布置图,并进行现场交桩)进行核对,核对包括控制点精度是否满足要求,首级控制点数量能否满足建立厂区次级控制网的需要。
(2)项目部测量组对首级控制网进行必要的复核(可以进行边长和角度复核),复核结果需经业主单位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首级控制网点建立次级控制网。
6.3.3次级控制网的管理和使用
(1)项目部测量组根据业主单位确定的现场次级控制网的建立时间,需向业主单位及监理公司报送一份纸制版及电子版《厂区次级控制网测量设计书》进行审批,审批后土建承包商依据《厂区次级控制网点测量设计书》进行强制对中控制桩的建立、外业施测、测量数据的平差计算、测量成果整理等,并将整理后的成果报送业主和监理公司进行审查,监理公司负责审查(必要时进行复测)土建承包商报送的次级网测量成果。审查合格后,土建承包商根据审查合格的次级控制网成果开展后续工作。如检查不合格,重新进行施测。
(2)项目部测量组负责次级控制网日常维护,包括:对控制桩围栏的维护,控制桩标识、标志的更新,发现控制桩被损坏或点位偏差超出限差(±2mm)时及时报告业主和监理单位。
(3)项目部测量组在首级控制网的使用过程中,需对首级控制网控制点进行必要的保护,如禁止对首级控制网控制桩围栏有破坏性的踩踏、坐靠;使用完后需及时盖好对中盘保护盖等。因施工需要,需要拆除首级控制网控制点时,拆除前,责任单位必须提前30天向业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业主单位批准后方可拆除。
(4)项目部测量组应对次级测量控制网建网初期每3个月复测一次,点位稳定后每6个月复测一次。当受到爆破、地震、撞击受损时,应立即组织次级控制网复测工作。
6.3.4厂房内部微型控制网的管理和使用
(1)项目部测量组负责编制《厂房内部微型控制网测量方案》,重点阐明微网点的布置、埋设方式、数量、测设方法及微网精度估算等,监理公司参加方案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送业主单位,业主单位负责汇总审查意见,5个工作日内回复项目部测量组。
(2)项目部测量组负责按照方案进行现场实施,并完成合格的测量成果。
(3)土建施工期间,项目部测量组负责微网点的日常维护,包括:微网点的覆盖保护、标识和检查。
(4)业主单位负责组织项目部向安装承包商移交微型控制网的测量成果,安装承包商负责对微网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使用。
6.3.5沉降(变形)监测
(1)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设计时,对沉降(变形)测量工作有要求的,测量组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沉降(变形)观测。
(2)沉降(变形)监测所涉及测量点元器件及观测点元器件的保护工作由对应施工区域内承建子项的各子项负责。
(3)所有监测元件埋设时或者监测过程中的损坏,测量组应及时通知安排补埋并由工程部联系上游单位进行确认采取其他点替代措施。
(4)工程部应制定妥善的保护措施并认真执行,确保元器件不因人为、自然等因素而破坏。元器件埋设后,制作相应的标示旗或保护架插在上方,重型机械碾压时并派专人负责指导,以确保元器件不受损。
6.3.6测量控制基准点管理
(1)测量组对施工区域设置的基准控制点应进行编码、标识。
(2)及时将基准控制点的成果数据汇总,便于现场施测工作的开展。
(3)对已知控制点进行定期复测,复测成果形成报告上报至监理单位。
(4)所有人员均有保护基准控制点不受破坏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破坏基准控制点。确因控制点影响施工需要拆除时,应当提前向工程部测量组书面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拆除。
(5)对次级控制网建网初期每3个月复测一次,点位稳定后每6个月复测一次。对微型测量控制网建网初期每1~3个月复测一次,点位稳定后每6个月复测一次。当受到爆破、地震、撞击受损时,应对次级控制网、厂房内部微型控制网立即组织复测。
(6)现场测量控制网点、基准点的维护检查,发现被碰撞或破坏,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业主单位,由业主单位组织对已破坏测量控制网点、基准点的信息发布,重测后启用等事项。
6.3.7施工测量
(1)施工测量外部控制
针对外部上游单位报检验收、见证等工作由对应施工区域内施工员组织,提前3天联系测量组具体施测,施测内容具备报检、见证条件,测量组通知质检复核,由质检员通知监理,施工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同监理验收见证。
(2)施工测量内部控制
依据工程进度以及现场情况,施工队通知测量组,测量组收到通知后,根据测量内容查阅图纸、技术规范,提取测量内外业所需相关信息,查看现场是否具备施测条件,如若不满足,由工程部负责配合完善。为了保证建筑及构筑物的相对性和放线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测量组在现场做的控制点、临时控制桩,工程部及相关部门必须负责配合保护,并且在施测过程中需工程部安排专人(细部放线员)2人给予测量组配合施测以及对施测内容进行必要交底交接等工作。
(3)测量准备
测量人员需根据通知的测量内容查看设计图纸,确定详细的测量方法、人员分工、相互检核需外部施测数据的准确性,并与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交底、确认测量通知准确无误后,测量人员准备好施测所需仪器、表格等,并查看现场条件是否满足施测需求。
(4)施工测量
a.施工测量时,要求对应施工区域内施工人员、放线员等相关人员须到场。测量人员首先选取场区内恰当的控制点,然后对任务单中所涉及具体内容施测,测量人员需定出足够数量的轴线(控制线)或是特征点的坐标,对施测内容填写现场放样(放线)记录单(见附录4)及必要的工序交接。
b.各子项在测量工作时间安排上应尽量错开,各子项应提前准备好木桩、白灰、机械(若需要时)等物资,在测量工作实施时应予以最大的配合,提供所需的配合人员。
c.如遇各子项间测量冲突情况,由测量组组长进行协调安排。
d.测量组人员在重要部位施测过程中要保证彻底交叉测量,做到施测组与施测组互换起到检核的效果。
e.测设过程中,要求原始记录数据清晰、不得涂抹;同时要写明施测部位、时间、仪器、观测人员等信息;对于原始记录要妥善保存,保证记录的原始性和可追溯性以便核查。
f.每次施工测量工作完成后由各子项施工员组织质检员复核验收、质检员对测设成果进行复核(测量组人员予以配合),如果对复核结果有异议,质检人员有权要求测量组对有异议的施测内容进行复测检查,质检复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施工放线
a.各子项放线人员根据测量组提供的并且已经被确认的轴线(控制线)或特征点的坐标按照最新设计图放出建筑物的细部线。
b.各子项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等需待检查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所有尺寸,预埋件位置等,确认放线正确无误后,方可施工。
6.3.8测量成果的管理
(1)项目部测量组在轴线定位和高程放样结束后需在2日内向监理单位进行报审(紧急情况下,如混凝土浇筑测量资料需在1日内报审),报审表格式见附录1;相关报审内容需遵照监理单位的规定执行。
(2)项目部在各厂房土方开挖及回填、次级网观测墩等需项目部确认工程量的测量作业完成后,需在2日内向业主单位进行报审,报审表格式见附录2。
(3)建安承包商在完成次级控制网、各种微型控制网测量工作后,应分别向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报送相应的《(各级)控制网测量技术报告》(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l份)。
6.4测量工作接口
6.4.1内部接口
施工队提前1天通知工程部测量组需测量的内容,测量组组长根据计划安排现场测量工作;如遇各子项间测量任务有冲突的情况,由工程部领导进行协调安排。测量组完成测设工作经质检员复检合格后,由各子项施工员组织土建人员对细部轴线、模板线、门窗洞口、标高控制线等细部施工线的测设。
质检员对测量成果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将复核记录交编制人员,由编制人员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签字完整的资料暂存测量组,测量组统一移交技术部资料组归档。
6.4.2外部接口
(1)与监理单位、业主单位、以及各安装公司测量接口。
(2)与监理公司沟通、协调,确认测量工作的相关技术要求、限差以及测量方法。
(3)测量成果报验以及各项信息资料的报送。
6.5资料文件管理
(1)对外资料文件严格按照《文件控制管理程序》的要求进行编写,定期将已建立的测量控制网及基准点测量数据清单(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报送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
(2)各种测量资料收发、报送应及时,并按子项整理,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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